叙永:司法确认下基层 庭所联建联动让群众少跑路-凯发一触即发

2024-08-16 18:21:33来源:编辑:魏杰

​苏序 泸州观察 郭慧琳

8月16日,叙永县司法局赤水中心司法所工作人员正对着电脑敲击键盘,帮有诉讼需求的群众代拟法律文书。自叙永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站成立后,赤水中心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还协助叙永县人民法院两河(家事)法庭调解一起离婚纠纷。

据叙永县司法局副局长吴术青介绍,截至目前,叙永县人民法院和叙永县司法局在赤水中心司法所设立的诉讼服务站已成立近2个月。该诉讼服务站的设立,还得从化解的一起赡养纠纷案例说起。

事情发生在今年年初,赤水镇大文村村民唐某在老伴卢某去世后,一直与子女中最小的卢四共同生活。但卢四和女儿卢三常年在外务工、读书,想照顾唐某却心有余而力不足,便寻思着让大哥卢大和二哥卢二承担赡养义务。

没想到的是,当卢三和卢四提出这一建议时,卢大有异议,其认为曾安埋父亲卢某,已经尽到了赡养义务,加之其还要承担自己的小家庭,无力履行赡养义务。卢二则认为,母亲唐某享受低保、养老保险和残疾人补贴等补贴约500元,足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如必须履行赡养义务需对老两口的房屋等财产进行分割。

一来二去,唐某的4个子女因为谁来承担其赡养义务,让唐某安享晚年各执己见。在得知唐某情况后,大文村村社干部组织了多次调解,仍未达成一致意见。为了就地化解该矛盾纠纷,赤水中心司法将该矛盾纠纷受理为人民调解案件,由叙永县赤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组织调解,大文村村社干部协助调解,如调解不成再申请法律援助提起诉讼。

经过3天调解,唐某与4个子女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据吴术青介绍,唐某自愿与卢大共同生活,卢二和卢四3月1日起每人每月向唐某支付赡养费200元,唐某因病需治疗的,由卢大送到正规医疗机构治疗,医保报销后单次金额少于200元的由唐某自行支付,医保报销后单次金额超过200元的凭合法票据由卢二和卢四平摊,医疗保险、意外保险等其他费用由唐某自行承担。

矛盾纠纷调解成功,在进行司法确认环节,却让吴术青犯了难。“按司法确认程序,需当事人到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由法官统一立案。然而从赤水镇到叙永县城区单程要花费一个半小时,如果到摩尼法庭申请司法确认,单程也需40多分钟。唐某年事已高,加之卢家4个子女有的在外务工,千里迢迢赶回来,着实折腾。”吴术青说,“如果不进行司法确认,这起矛盾纠纷仅有民事合同的效力,没有执行效力,导致当事人有反悔的可能。”

赤水中心司法所有赤水司法所、水潦司法所、石厢子司法所组成,均在叙永县南面山区,为了让群众“少跑路”,赤水中心司法所开始筹备“庭所联建联动”,与叙永县人民法院摩尼人民法庭签订了《庭所联建联动协议书》。

据吴术青介绍,《庭所联建联动协议书》中共涉司法阵地联建、矛盾纠纷联调、诉讼服务联动、普法宣传联办4个方面,包括普法宣传阵地建设,调解阵地共建,诉讼服务站共建,人民调解员培训、调解工作指导,诉前调解委托,特别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或突发性事件调处指导,司法确认绿色通道,诉讼服务指导,人民陪审员、调解员推荐及培训,法律帮助,法庭开放日,巡回审判,学校普法宣传教育,普法宣传作品创作,判后释法15项具体事务。

值得一提的是,在司法阵地联建中,赤水中心司法所与摩尼法庭以“石榴籽”调解品牌为基础,共同加强在赤水镇、水潦彝族乡和石厢子彝族乡范围的法治宣传阵地的建设。同时,共同创建诉讼服务站,在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时增设诉讼服务指导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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