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邻居因地起纠纷 石榴籽调解助履行-凯发一触即发

2022-09-27 17:21:43来源:编辑:魏杰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丁莉娟 能妍冰) 近日,叙永县人民法院摩尼人民法庭与叙永县“石榴籽”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苗寨巡回调解了一起排除妨害、恢复原状纠纷,此次巡回调解为双方当事人自动履行生效判决打下基础。

李某高与古某华、古某刚均居住在苗寨,双方系邻居关系。2003年古家的猪牛圈垮掉后古家将其拆除复垦为土地,李某高与古家从村公路到家的入户路便从该地边通过,后逐渐走出一条人行路。2021年3月,李某高准备将入户路全部硬化,古家以这条路系自家土地为由阻拦李某高硬化这部分道路,双方因此产生矛盾。后经社长调解,李某高拆了部分栅栏使人可以通行,但双方的矛盾并未彻底化解。

2022年2月李某高又准备硬化入户路,古家阻拦并用栅栏将土地围起来,导致该路无法通行,现古家在该地种植了玉米。同时,李某高将古家另外走的那条入户路拦断,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现李某高诉至法院请求古家停止对原告入户路的妨害,并恢复该路段原貌;诉讼中,古家提起反诉,要求李某高拆除入户道路上设置的路障,恢复道路使用原状。

摩尼法庭法官接到该案件后,为了更好理清案情,在开庭前到现场进行勘察,查看了原、被告双方的入户路以及路上设置的路障情况,并对当地的村社干部和村民进行了走访,随后在现场组织双方进行了一次庭前调解,因双方分歧太大,互不相让而未果。

后该案如期开庭,考虑到原、被告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同胞,且又是几十年的邻居,为妥善化解双方解纷,庭后承办人邀请叙永县“石榴籽”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再次来到案涉地进行调解,“石榴籽”调解员从情理角度出发对双方进行劝说,双方是几十年的邻居,都说“远亲不如近邻”,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结合“石榴籽”调解员的调解,承办人就双方今后的通行问题进行协商。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劝解,双方当事人均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表示愿意拆除对方入户路上的路障,但对李某高入户路应留的宽度问题未协商一致。本着高效结案、尽快化解矛盾纠纷的原则,承办法官依法对该案进行了裁判,认为双方诉争的路是李某高家出行的便捷之路。古家用栅栏围起的地已种植玉米,并在栅栏里留出了1米多的地未进行种植,古家应本着邻里之间团结互助的精神拆除该栅栏,留出人行通道;李某高也只应在对其土地损害最小的范围内使用该路,即在不损害古某华、古某刚地里玉米的前提下可以在该地边通行;李某高在该路上设置路障,不仅侵害了古某刚的通行权,还影响了他人的通行,李某高应当予以拆除,遂判决双方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拆除入户道路上设置的栅栏和路障,恢复道路使用原状。判决书送达后,双方均主动履行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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