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阳区法院执行110 一天办理两起案件-凯发一触即发

2024-05-31 17:15:44来源:编辑:魏杰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肖力工 朱雨涵) “你好,我发现了我案件的被执行人郑某的车在江阳区某小区地下停车库”。

近日,上午9:07,泸州市江阳区法院执行110警务指挥中心的电话响起。“好的,我们马上过来”。

江阳区法院执行110值班干警随即整装出发,前往车辆线索所在地,在某小区地下车库找到了被执行人郑某的车辆,随即电话联系被执行人郑某,要求其提供车辆钥匙,郑某称其不在家在外面办事。执行干警反复向郑某释明拒不配合的法律后果,最终郑某现身,配合执行干警将车开回法院。

随后,执行干警就巫某与郑某合同纠纷执行案进行执行调解,本案于2023年11月经江阳区法院判决,郑某向巫某支付欠款及违约金25万元,但郑某一直怠于履行相关义务,经查控发现郑某名下除了该车辆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双方经调解未能达成和解协议,该案将启动车辆拍卖变卖程序。

当日下午14:02,江阳区法院执行110的电话再次响起。“执行110吗?我是g建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我们与k人力公司、宋某居间合同纠纷一案,我在宜宾发现了被执行人宋某!”

“好的,我们立即出发。去往宜宾的路程需要时间,请保持联系,及时与我们沟通情况。”

接到电话后,江阳区法院执行110值班组迅速集合,一行4人驱车前往宜宾。

执行干警们到达宜宾,在申请人的协助下,在办公室里找到了被执行人宋某。执行干警随即再次对被执行人宋某释法明理,并将其带回江阳区法院。

执行干警组织双方调解,但调解无果,宋某依然不肯履行还款义务,执行干警依法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在宣读拘留决定书后,将被执行人宋某送到医院进行体检,在体检过程中感受到了法院逗硬执行的威慑力,宋某请求执行干警组织申请人再次协商。为了尽早尽快执行兑现,执行干警根据案情再次进行了面对面协商、背对背调解。

当晚9时许,经过长达2个多小时的协商,被执行人宋某将筹到的8万元现场转账到申请人g建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杨某的账户中,同时,达成分期履行的还款计划。

此案最终以执行和解终结结案处理。

至此,执行干警忙碌的一天也结束了,同日办理两起案件。近年来,江阳区法院聚焦破解执行难题,积极运用“执行110”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对执行线索的反应力、处突力和执行力,全力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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