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赵荣昌
日前,经泸州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纳溪区纪委监委对泸州市叙永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原一级主办李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夯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其他单位支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较大。
李夯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叙永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夯开除党籍处分;由泸州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由纳溪区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