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法院:禁毒教育零距离,守护青春不毒行-凯发一触即发

2024-04-29 11:07:48来源:编辑:魏杰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杨顺 罗铭港 文/图)为进一步提升全民禁毒防毒意识,严厉打击毒品犯罪,近日,古蔺县法院公开审理一起贩卖毒品案件,古蔺中学60余名学生现场观摩。

公诉机关指控,2021年7月23日、8月2日,被告人田某某三次在古蔺县城区向张某某贩卖甲基苯丙胺和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冰毒和麻古),收取毒资合计500元。公诉机关认为,田某某多次贩卖毒品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四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悉,田某某曾因吸毒多次被强制戒毒,2021年11月,田某某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古蔺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2023年8月15日刑满释放。本次开庭审理的田某某贩卖毒品案件,系其在2021年被判处刑罚前实施的犯罪行为,经侦查机关侦查发现后移送公诉机关审查起诉。

在审判长主持下,庭审各环节井然有序,并顺利结束。经合议庭评议后,当庭判决被告人田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八千元,同时,依法追缴其违法所得,上缴国库。“我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很后悔,希望旁听的同学不要向我学习,我会好好改造……”田某某当庭忏悔道。

庭审现场,同学们严格遵守法庭纪律,聚精会神,认真观摩每一个庭审环节,“沉浸式”感受司法的公正和法律的威严。

“本案中的田某某就是沾染吸毒恶习后,一步步走上犯罪深渊,同学们要自觉远离毒品,珍爱生命。”庭审结束后,泸法麒麟志愿服务队队员甘露强深入讲解了预防毒品犯罪的法律知识。教育提醒同学们提高识毒、防毒、拒毒的意识,谨慎交友,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泸法麒麟志愿服务队队员王春旭等向同学们开展“预防性侵、性犯罪”“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的常见形式和手段”等普法宣传。

据了解,下一步,古蔺县法院将主动延伸司法服务,持续做好青少年普法教育,以“请进来 走出去”“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方式多形式开展法治教育,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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